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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这项工作为啥能得到最高院、省委的肯定,答案来了!

发布时间:2020-01-11 09:05:27


核心阅读

2019年,河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涉及法院工作的评价指标,针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及时跟进、深度回应、积极作为,切实承担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力军的职责,努力为我省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01

党组高度重视,出台一系列服务措施。

省法院党组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多次召开党组会、审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检视全省法院工作水平,找准工作短板,制定出台全省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系列措施。省法院专门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的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谋划、协调指导、督查评估和综合考评等日常工作。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也均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上下对应、各方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省法院先后制定《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更好服务保障中原更加出彩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河南法院全面提升司法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出49项司法服务措施,要求全省法院以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切实把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办案中去,推进各项服务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02

紧盯办理破产评价指标,力争破产案件又好又快审结。

破产审判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既能解决“僵尸企业”淘汰出清问题,也可以对具有拯救价值的企业进行挽救,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去年以来,全省法院不断探索制度机制创新,努力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自2018年9月以来,在以处置国有“僵尸企业”为重点的国企改革中,全省法院受理的458起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案件,9个月内全部平稳审结,保障了全省国企改革攻坚战圆满收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最终446家企业退出市场,1家企业重整新生,释放闲置资产价值总计57.78亿元,其中房屋101.2万平方米,土地1.03万亩,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创造了有利条件。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原省长陈润儿批示肯定,省法院被评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突出贡献单位,相关做法被选为全省攻坚克难典型案例,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资料印发全省,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再次予以肯定。加大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力度。严格落实破产案件“专网”管理制度,实行全部破产案件信息化管理,在第一季度十年以上破产案件基本清理完毕的基础上,从四月份开始,将三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纳入清理范围,建立台账,挂图作战,每月通报,2019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三年以上破产案件197件。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出台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指导意见,强化破产审判审限意识,实行简单案件快速审理、复杂案件重点突破,2018年,全省法院审结破产案件482件(国有僵尸企业除外),同比增幅776.4%,平均审理周期不到300天,较2017年缩短约76%。做好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审判后续工作。为破解破产案件用时长、成本高、重整和解少、破产债权清偿率低等问题,全省法院自2019年10月14日—2020年2月29日开展“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加强与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对资产处置、财产分配及工商、税务注销、职工安置等后续问题,共同研究,逐一破解,共同推动府院联动实质化,努力实现“资产处置到位、债务化解到位、人员安置到位”目标。

03

紧盯保护中小投资者评价指标,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民营企业家、中小投资者能否没有后顾之忧地参与市场创业,需要一个能平等保护各方利益、前景可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牢平等保护的理念。省法院联合省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先后公布22个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体法官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利益,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利益,平等保护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利益,平等保护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利益,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严格区分合同违约、民事欺诈与经济犯罪,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坚决避免采取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防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甄别纠正涉民企冤错案件。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重要指示,加大依法甄别、纠正涉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的工作力度,依法对黄爱英、王志强、嵇璐威等5名已被羁押数年或一审被判处重刑的民营企业家宣告无罪,为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先后出台《严格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意见》《加强对职业放贷人审查的指导意见》《加强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持续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放贷和高利转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引导金融资金流向制造业和实体经济,极大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04

紧盯执行合同评价指标,全面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

民商事案件被称为市场的“晴雨表”,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矛盾纠纷解决的时间和成本,影响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和预期,进而影响地区营商环境。通过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办案效率。制定规范审限变更、案卷移送等管理规定,开展超审限案件、超期移送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切实解决随意延长扣除审限、隐性超审限、案件超期移转等问题,进一步降低诉讼时间成本。2019年,全省法院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0.35个百分点、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6.9天、上诉案件及时立案率同比上升3.97个百分点。积极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省法院统一部署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律师服务平台、电子送达平台、12368服务热线,全省185家法院全部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95%以上的人民法庭实现了线下扫码、刷卡支付,当事人通过移动终端就能立案诉讼、申请执行,实现不出家门“一网通办”,现代化诉讼服务网络体系日趋完善。2019年,全省法院网上立案39万余件,网上缴费13.6万余件,缴费金额2.5亿元,电子送达50万余件。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省法院统一部署上线繁简分流软件系统,推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快审团队,扩大小额诉讼适用范围,构建“门诊式”纠纷分流化解机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繁简分流改革经验受到省政协视察组高度评价。2019年,全省中、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办结案件79.8万余件,占一审诉讼案件总数的81.54%。深化商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与省工商联会签文件,积极推动司法审判与律师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有效对接,推广运用统一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一大批涉企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登封法院“封调禹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受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和省委书记王国生的表扬。进一步提高商事案件执行工作效率。在经过三年执行攻坚、2019年年初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再出发,尤其是重点抓执行案件立案和财产首次网络查控工作,首次申请执行案件原则上当天立案、当天查询,查获财产后迅速裁定查封、冻结,切实提高财产查控效率,提高商事案件执行效率。

05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政府“放管服”改革。

河南法院行政案件数量较大,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案件数量也较多。近三年,全省法院涉及民营企业的一审行政案件共7989件,其中,2016年2512件,2017年2649件,2018年2828件,每年增幅均超过5%;2019年截至11月30日,全省法院涉及民营企业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996件。三年来判决民营企业胜诉的有1198件,占涉民营企业行政案件总数的15%,民营企业胜诉率每年较上一年度提高约1.2个百分点。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

依法审理好招商引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诚信履职,平等对待许可申请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019年9月1日,根据我省行政审判实际,研究出台《关于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意见》,着力解决我省行政诉讼案件分布不均、质效不高、案件数量上移、群众诉讼不便等问题。切实解决企业正当诉求。对涉及企业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执行过程中以解决争议为出发点,加大协调力度,坚决杜绝案件久拖不决;建立行政、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联合处置工作机制,畅通联合处置渠道。推动完善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开展涉企业行政案件筛查工作,切实摸清案件底数,建立案件台账,并持续动态跟踪、及时更新信息;通过发出司法建议、组织研讨会、业务培训等各种形式,帮助政府部门完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职能。(研究室)

责任编辑: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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