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申请人济源市煤炭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7 月27日作出(2018)豫9001破8号之一裁定受理其公司破产清算。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审计报告、财产状况说明,济源市煤炭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4457647.91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73523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全省范围内采取竞争的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全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均可申请报名参与竞争,本次竞选管理人不接受联合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中介机构,不能申请报名: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3、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之日起未逾三年;
4、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5、缺乏担任管理人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6、缺乏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8、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二、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报参与竞选本案管理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竞争管理人申请书;
2.执业证书、依法批准设立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及编入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
3.本单位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业务和业绩材料;(曾经担任管理人参与审结的破产案件情况,以法律文书为准)
5.行业自律组织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以及有无被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情况的证明;
6.能够证明胜任本案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材料(拟定本案的清算工作方案);
7.参与本案竞选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
8.正在担任管理人承办的案件数量及进程。
三、本案管理人竞争、指定程序
报名截至后,本院评审委员会对参与竞争机构采取书面审查和当面陈述的方式进行审查。
首先根据参与竞争机构提交的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实行评分,书面材料得分前三名进入当面陈述程序。
本院评审委员会将听取进入当面陈述程序的竞争机构当面陈述并进行评分,所得分值为当面陈述得分值。
最终书面材料分值和当面陈述分值之和的前两名确定为本案的指定候选人,本院将择优指定其中一名为本案的管理人,另一名为本案的备选管理人。本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四、申报材料提交方式、时间、地点
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于公告发布次日起五日内将参选材料(加盖申报人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提交至济源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所有材料应附电子版。
五、本公告所涉及内容除法律规定外由济源市人民法院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牛乐乐
联系电话:0391-5566266.
15729405060.
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